财联社6月9日讯,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印发《加快场景创新构建全省应用场景一体化大市场行动方案(2023—2025年)》,到2025年,基本建成全省应用场景一体化大市场。
围绕量子信息、空天信息、下一代人工智能、自动驾驶等未来产业培育,以及数学和应用研究、脑科学和类脑研究、生物大分子与合成生物学等特色研究领域,打造一批可示范、可体验、可推广的科技首用场景样板,探索场景驱动的科技创新范式。量子信息领域优先探索量子安全智慧社区、量子安全办公系统、量子金融安全专网等场景。空天信息领域优先探索时空大数据平台、高精度遥感等场景。
下一代人工智能领域优先探索深度学习、脑机接口、图像识别、语音识别、语音合成、机器翻译等场景。自动驾驶领域优先探索高精度地图、虚拟仿真、自主泊车、无人环卫、无人接驳、智能出租、智能公交等场景。数学和应用研究领域优先探索AI数据库、3D建模、实时渲染、开发引擎、仿真计算等场景。脑科学与类脑研究领域优先探索脑控制与模拟、类脑智能应用、类脑智能机器人等场景。生物大分子与合成生物学领域优先探索AI生物大分子制药等场景。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加快场景创新构建全省应用场景一体化大市场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加快场景创新构建全省应用场景一体化大市场行动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6月5日
加快场景创新构建全省应用场景一体化大市场行动方案(2023—2025年)
应用场景是新技术、新产品示范推广应用的市场载体。场景创新是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开展高水平招商的新模式,也是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新手段,加快场景创新对有效解决新技术和新产品推广应用难、应用场景碎片化等问题,深入推动科技产业一体化布局,实现安徽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场景创新工作,加快构建全省应用场景一体化大市场,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场景创新作为全省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科技创新要素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高水平的全省应用场景一体化大市场提升招商工作质效,打通制约科技产业一体化的关键堵点,加速更多新技术、新产品在安徽率先应用、推广、迭代,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把科技创新势能更多转化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二)工作原则。
突出政府统筹。牢固树立“管行业要管场景”的意识,发挥政府统筹引导作用,主动加强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场景开放,给予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应用示范空间,加快推进场景创新成果全面推广和应用。
突出企业主体。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开展场景创新,推动企业成为场景创意提出、设计开发、资源开放与示范应用的主体,培育出大量安徽特色的场景创新解决方案,在场景创新实践中集聚一批高成长企业。
突出数据驱动。坚持全省政务数据归集统管,打通系统“鸿沟”,加强数据迭代、发展、应用,让数据真正成为支撑企业场景创新、产业生态育成、社会治理优化的关键要素。
突出科技引领。坚持科技创新引领场景创新,聚焦我省产业发展优势领域,面向新技术、新产品的创造性应用,主动策划场景项目、提供场景机会,让技术成果在真实的场景应用中快速突破与迭代。
突出协同融合。围绕场景机会开放、能力供给、促进服务等,联合多元化生态资源开展协同创新,形成场景大项目与问题小切口合理布局、行业龙头企业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融通合作的生态格局。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全省应用场景一体化大市场,实现全省场景信息统一汇集与发布、优质场景解决方案发现与展示、场景供需双方有效对接与撮合,构建具有安徽特色的应用场景服务体系,建成重点突出、协调联动的场景创新机制,场景驱动科技和产业创新发展成效显著,基本形成政府界、科技界、产业界协同合作的场景创新生态。
——标杆示范场景加速涌现。按照示范带动性、落地可行性、资源吸附性、复制推广性等维度,每年遴选具有推广价值和带动作用的标杆示范场景不少于10个,累计建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场景创新示范区不少于5个。
——创新产品快速推广应用。一批新技术新产品在安徽找到落地应用场景,得到市场验证、应用迭代与产业化发展,创造新的发展空间,每年促进不少于150项新技术新产品首用首试。
——产业发展质量显著提升。以场景开放推动招商引资、集聚产业资源、促进产业升级,每年引进科技企业不少于200家,实现高质量发展。
——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高。围绕教育、医疗、养老和社区服务等领域,加强场景创新应用,社会治理的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居民生活的便利性和幸福感大幅提升,每年建设智慧社区不少于10个,建设智联网医院10家。
——应用场景生态逐步形成。应用场景一体化大市场基本形成,需求更好地倒逼优化供给,供给更好地服务扩大需求,实现以一体化大市场集聚资源、优化生态,每年为企业提供场景服务不少于1500次,每年举办不少于50场对接推广活动。
二、实施重大场景创设行动
聚焦政府治理、社会民生、产业升级、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和活动中的场景机会,率先探索重点领域应用示范,创设一批重大场景项目,形成以新技术应用落地为支撑、有效促进经济发展的应用场景创新矩阵。
(一)开放一批政府治理场景。
围绕数字政府建设,在智慧政务、交通治理、城市安全、城市应急、市场监管、生态治理、“双碳”等领域挖掘场景机会,提供高效便捷的数字社会服务。智慧政务领域开展智能预约、智能身份认证、智能审批、智能监管等场景应用。(省数据资源局负责)交通治理领域开展智慧出行、交通执法监管、运输市场监管等场景应用(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开展交通拥堵治理、交通态势感知等场景应用。(省公安厅负责)城市安全领域开展智能搜索、智能布控、智能追踪、移动执法等场景应用(省公安厅负责),开展燃气爆炸、桥梁垮塌、路面坍塌等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场景应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应急管理领域开展灾害预警、物资保障、风险评估、无人作业、行为识别等场景应用。(省应急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市场监管领域开展商事登记服务、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及风险预警、网络交易监管、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场景应用。(省市场监管局负责)生态治理领域开展智能无人巡检、河流智能监管、蓝藻预警防治、智能扬尘监控治理、智能固废管控、智能噪音监控等场景应用。(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双碳”领域开展清洁能源开发、高碳排放设备升级和改造、数字化管理等场景应用。(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负责)
(二)挖掘一批社会民生场景。
围绕数字社会治理,在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养老、智慧文旅、乡村振兴等领域挖掘场景机会,促进数字社会示范场景建设。智慧医疗领域开展健康咨询、问诊推荐、导诊机器人、医学影像辅助诊断、辅助手术机器人、用药审核等场景应用。(省卫生健康委负责)智慧教育领域开展在线教学、在线辅导、个性化学习、智能化教学平台、在线考试、入学服务、校园安全、教学资源配置等场景应用。(省教育厅负责)智慧养老领域开展智能养老机器人、智能康复机器人、智能可穿戴设备、远程终端服务系统、在线家庭医生等场景应用。(省民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负责)智慧社区领域开展运行监测、治安防控、智慧便民服务、社区零售、平安社区等场景应用。(省民政厅负责)智慧文旅领域开展快速通行、虚拟游览、订票服务、语音讲解和翻译、客流管理、线上互动等场景应用。(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乡村振兴领域围绕数字乡村建设,开展农村卫生厕所改造、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等场景应用。(省乡村振兴局、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三)打造一批产业升级场景。
围绕数字经济发展,在工业、农业、金融、商务等领域,鼓励企业释放关键产业场景机会。智能制造领域聚焦十大新兴产业,开展VR生产线建模规划、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仓储自主优化、产品质量溯源等场景应用。(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负责)智慧农业领域开展智能农机设备、农产品溯源、农业互联网、农情物联感知等场景应用。(省农业农村厅负责)智慧金融领域开展信用分析、风险评估、精准获客、辅助审核机器人、智能反欺诈、金融建模等场景应用。(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数字商务领域开展AR(增强现实)空间景观、沉浸式线下购物、虚拟线上超市、互动体验服务等场景应用。(省商务厅负责)智能汽车领域开展自动驾驶、智能座舱、无人物流配送、智能充换电设施建设等场景应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负责)大数据领域开展数据治理、数字样机、柔性制造、商业智能、智能推介等场景应用。(省数据资源局负责)国企转型领域鼓励省属企业围绕打造一批“智能+”、“智慧+”、“数字+”等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开展场景应用创新,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升级。(省国资委负责)
(四)策划一批科技创新场景。
围绕量子信息、空天信息、下一代人工智能、自动驾驶等未来产业培育,以及数学和应用研究、脑科学和类脑研究、生物大分子与合成生物学等特色研究领域,打造一批可示范、可体验、可推广的科技首用场景样板,探索场景驱动的科技创新范式。量子信息领域优先探索量子安全智慧社区、量子安全办公系统、量子金融安全专网等场景。(省科技厅负责)空天信息领域优先探索时空大数据平台、高精度遥感等场景。(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下一代人工智能领域优先探索深度学习、脑机接口、图像识别、语音识别、语音合成、机器翻译等场景。(省科技厅负责)自动驾驶领域优先探索高精度地图、虚拟仿真、自主泊车、无人环卫、无人接驳、智能出租、智能公交等场景。(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负责)数学和应用研究领域优先探索AI数据库、3D建模、实时渲染、开发引擎、仿真计算等场景。脑科学与类脑研究领域优先探索脑控制与模拟、类脑智能应用、类脑智能机器人等场景。(省科技厅负责)生物大分子与合成生物学领域优先探索AI生物大分子制药等场景。(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负责)
(五)在重大项目和活动中部署一批场景。
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在战略骨干通道、高速铁路、港航设施、现代化机场、数据中心集群、产业研发基地及示范园区等重大工程建设,以及世界制造业大会、园博会等重大活动和会议中,运用物联网、云计算、数据信息安全、GIS(地理信息系统)、BIM(建筑信息模型)、移动互联网、智能语音等技术,开展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智能一体化平台、施工过程三维实景、智能生产制造、智慧化产业小镇、全场所智能感知、数字化运营等场景应用,打造一批高集成性、高影响力的场景项目,提升重大工程建设效率、安全等级、服务质量和智慧化管理水平,以场景应用促进智能制造、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产业生态集聚。(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
三、实施场景创新示范区创建行动
充分发挥龙头企业、高校院所及创新平台等资源优势,重点围绕新技术应用示范集聚区、省级产业基地、省级重大工程项目,按照“择优遴选、动态补充”原则,打造一批省级场景创新示范区,加快场景创新成果推广应用,加速优质企业和创新资源集聚。
(一)“科大硅谷”——打造科产城融合的城市新空间。
以服务前沿科技成果就地交易、就地转化为导向,支持建设双创孵化、小试中试等平台,引入在线研发设计、在线检验检测、线上金融超市等科技服务新业态,探索新技术新产品优先采购、包容审慎监管等政策制度先行先试,助推前沿科技成果应用转化。每年举办场景对接活动不少于5场,为企业提供场景路演对接和推广服务不少于100次,促进不少于20项新技术新产品首用首试,引进科技企业不少于25家。(合肥市人民政府负责)
(二)“中国声谷”——打造世界级语音互动场景高地。
引导支持“中国声谷”企业开展机器声纹诊断、人体体音诊断、语义理解等技术创新,建设语音开放平台、类脑智能技术及应用平台、自然语言处理开放平台等技术开放平台,聚焦制造、医疗、教育、金融等领域,形成安徽特色智能语音解决方案,完善“AI+AK”(人工智能+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生态链。每年举办场景对接活动不少于3场,为企业提供场景服务不少于100次,促进不少于20项新技术新产品首用首试,引进科技企业不少于20家。(合肥市人民政府负责)
(三)“中国视谷”——打造人民城市全景实验室先行区。
支持建设“中国视谷”总部基地,组建芜湖市新场景数字孪生展示演示中心、场景创新实验室、关键技术创新实验室,打造人民城市全景实验室,形成一批基于计算机视觉的AIOT(人工智能物联网)行业融合解决方案,汇聚以计算机视觉为主的人工智能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培育具有世界级影响力的计算机视觉及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集群。每年举办场景对接活动不少于2场,为企业提供场景服务不少于50次,促进不少于10项新技术新产品首用首试,引进科技企业不少于10家。(芜湖市人民政府负责)
(四)“中国传感谷”——打造智能传感物联集聚区。
加强中国(蚌埠)智能传感谷MEMS核心芯片产业园、智能传感器产业孵化园和智能传感器中央创新园建设,开展多传感器集成与传感器多功能集成等技术攻关与示范应用,加快智能传感器在智能家居、智能穿戴、智能装备、绿色能源、生命健康、智慧城市等领域规模应用,形成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典型应用场景,建成全国领先的传感器应用示范先行区。每年举办场景对接活动不少于2场,为企业提供场景服务不少于100次,促进不少于10项新技术新产品首用首试,引进科技企业不少于15家。(蚌埠市人民政府负责)
(五)安徽创新馆——打造科技成果展示交易“枢纽平台”。
建设未来场景展示大厅,积极引入全景漫游、应用触控交互、三维数字化重建、数字孪生等技术产品,实现零距离、沉浸式体验前沿科技和创新成果。打造中国(安徽)科交会品牌,建设“科技成果应用场景创新促进中心”,鼓励企业围绕场景进行市场开发和商业应用,积极推进“展品”变“商品”。支持安徽创新馆建设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促进更多技术成果就地交易、转化、应用,形成科技成果转化闭环模式。每年举办场景对接活动不少于3场,为企业提供场景服务不少于100次,促进不少于10项新技术新产品首用首试,引进科技企业不少于15家。(合肥市人民政府负责)
四、实施场景服务平台建设行动
发挥“数字安徽”“羚羊”工业互联网等资源优势,重点打造统一的数据底座和支撑平台,鼓励多元市场主体参与场景供需对接,建设具有安徽特色的应用场景服务市场,打造充满活力的场景创新生态。
(一)夯实场景数据底座。
加快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建设,建立多源异构的总体架构,采取开放先进、多元异构的技术架构,打造支撑全省场景发展的数据底座,实现场景所需政用、商用、民用全领域数据高质量供给。加强数据底座与全省工业互联网平台、产业互联网平台的融合创新,实现数据的有效连接与融合应用。通过统一集成的云资源、数据资源和公共组件,支持各部门在平台上搭建应用场景。完善安全管理和技术保障机制,构建全方位、一体化防护体系,保障场景数据底座安全、高效运转。(省数据资源局负责)
(二)打造场景支撑平台。
依托“羚羊”工业互联网、场景全生命周期服务平台等打造全省一体化场景信息汇集发布平台,为场景机会发布、场景能力展示、场景活动宣传、场景创新主体联系等提供统一的平台支撑服务。推动省直部门场景清单、场景活动在一体化平台发布,鼓励地市优先在一体化平台发布重点场景清单,组织场景活动。广泛汇集全省各类创新企业信息,链接一体化平台各类主体,对场景创新实践效果进行跟踪,形成企业精准画像,依法依规为发现优秀场景解决方案、龙头企业提供数据支撑。(省数据资源局、省科技厅负责)
(三)培育活力场景生态。
鼓励多元主体参与创新场景建设,形成政府、企业、科研院所、投资机构、场景专业服务机构协同合作的场景创新生态。鼓励科研院所主动和企业合作,按市场导向探索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应用场景,开展场景创新的产学研合作。鼓励投资机构积极参与场景路演、场景对接等活动,为场景创新企业提供耐心资本,为场景建设与落地提供资金支持。鼓励市场化场景专业服务机构在场景挖掘、发布、对接、推广及数据安全保护等方面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将合肥市作为推进全省场景创新工作试点,支持合肥建好用好合肥场景创新促进中心,助推合肥率先在全国树立场景创新工作标杆。(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市人民政府负责)
五、实施场景创新机制构建行动
按照高位统筹、部门协同、省市联动、市场参与原则,加强全省场景资源开放力度,形成场景一体化大市场,建立省级统筹协调、统一大市场汇聚、广泛对接与实施、监测考核评价机制,放大场景资源效能和价值。
(一)省级统筹协调机制。
1.建立场景创新联席会议制度。由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省科技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数据资源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参与。联席会议负责谋划全省应用场景布局,统筹重大场景项目资源,审定省级重大场景方向、场景政策和制度创新、场景工作机制等。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负责研究制定场景标准,组织开展场景监测、评价和推广,监督评估场景建设情况,提出省级年度重点工作,落实联席会议安排的重点事项。省有关单位、省属国有企业作为本单位本领域场景创新的主体,制定本单位年度场景计划,组织征集场景清单、组织开展供需对接等。(省科技厅负责)
2.定期调度机制。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通报场景一体化大市场建设进展,审定全省场景建设机制和场景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事项,推进重点工作落实等。联席会议办公室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对接会,并根据需要邀请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对于场景建设中的突发性重大事项、重点工作等,根据实际需要召开由有关成员单位参加的协调会进行落实。(省科技厅负责)
3.遴选专业促进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面向全社会公开遴选高水平专业机构,支撑联席会议办公室推进场景创新日常工作,培育专业性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省科技厅负责)
(二)统一大市场汇聚机制。
1.建立“三张清单”制度。每年遴选发布应用示范清单、需求倒逼清单、标杆案例清单“三张场景清单”,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开展清单标准研究制定、出具相关指引说明文件。其中,应用示范清单是面向高校院所成果转化和科技企业创新产品应用示范、迭代升级需求形成的场景能力清单;需求倒逼清单是围绕城市治理、社会民生、产业升级发展中的痛点问题和实际需求形成的场景机会清单;标杆案例清单是指当前已有成熟落地应用、形成较好成效且可以快速进行复制推广的场景创新典型案例清单。(省科技厅负责)
2.探索建立场景遴选标准。各场景牵头部门负责制定本领域场景遴选标准,需求倒逼清单由各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动开放,参照“五有四非”,即有开放意愿、有落地可行性、有资源吸附性、有复制推广前景、有示范带动和迭代升级作用的场景机会,同时排除政府一般性基建项目、传统信息化项目、企业内部研发项目、政府一般采购项目等原则择优筛选。示范应用清单结合全省“三新”“三首”产品遴选工作,由各部门(地市)面向创新企业和高校院所征集,按照技术先进性、产业带动性、应用示范性等维度择优遴选。标杆案例清单由各部门(地市)按照推进技术示范迭代、吸引招商项目集聚、带动地方产业发展、提升区域治理水平等维度,在已经建设完成、具有显著成效的项目中择优遴选。(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
3.组织场景征集。各场景牵头部门按照“三张清单”和遴选标准要求,围绕本部门、本领域开展常态化跟踪梳理,并于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分别上报不少于5个应用示范清单、5个需求倒逼清单,每年末推荐不少于1个标杆案例清单至联席会议办公室,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将上报的场景机会、场景能力和标杆案例纳入备选发布清单库,形成全省场景统一归集机制。(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
4.场景统一发布。针对纳入备选发布场景信息,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场景遴选,组建由龙头企业、投资机构、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等专家组成的省场景创新专家咨询委员会,筛选高价值应用场景,形成省级场景清单并进行统一发布。以新闻发布、活动发布、文件发布等形式组织场景发布活动,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发布一次省级场景清单。依托全省一体化场景信息汇聚发布平台,开展场景信息汇聚发布、进展追踪和共享。(省科技厅负责)
(三)广泛对接与实施机制。
1.广泛对接机制。各场景牵头部门落实推进场景供需对接责任,围绕年度省级场景清单,联合专业第三方机构,每年分行业、分领域组织不少于2场场景项目说明会、供需对接会、场景路演会等各类场景促进活动,推动场景机会开放业主方与场景能力企业开展对接合作。(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
2.应用示范机制。各场景牵头部门要加强场景开放,在每年公益性投资项目库、大建设项目库中,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场景开放机会,支持优先选用新技术新产品,每年为不少于3个科技成果提供示范应用和迭代机会。征集企业愿意对外免费试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推荐政府部门、国资平台优先试用,并择优出具使用评价报告,帮助企业实现技术和产品创新迭代。(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
3.场景招商促进机制。各部门通过采用揭榜挂帅、竞争赛马、一题多做等方式,加速更多新技术新产品在安徽率先应用、推广、迭代,促进场景供需对接合作落地,每年吸引不少于5家创业团队和企业。(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
4.宣传推广机制。建立标杆示范场景遴选标准,邀请相关领域专家组织专家评审会,每年遴选一批标杆示范场景和场景创新示范区,给予相应政策奖励和支持,并面向全国发布推广宣传。在全省一体化场景信息汇聚发布平台开设线上场景展示专区,全方位展示标杆场景的推广示范价值。建设场景展示中心等载体,打造场景展示体验、对接路演和宣传推介的枢纽平台。综合运用短视频、直播等方式,加强场景宣传推广力度,搭建线上场景交流社区,促进安徽成为创新资源找场景、论场景的首选之地。(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
(四)监测考核评价机制。
1.季度监测机制。分季度进行全过程场景监测,着重围绕智能制造、数字政府重点领域以及空天信息、智能网联汽车等重点产业开展监测。加强对省有关单位、相关地市场景工作动态监测,主要监测场景工作推进及时性、完成度、影响力等方面。(省科技厅负责)
2.半年评估机制。坚持“量质并举”,结合全省场景工作的共性要求和产业发展、社会民生、政府治理不同维度场景特色,开展半年评估。工作完成数量包括发布清单数量、举办活动场次、服务企业数量等。工作完成质量包括促进场景供需合作数量、促进技术成果转化数量、引进企业落地数量等。(省科技厅负责)
3.年度评价机制。开展场景工作年度评价,形成评价报告。对部门年度优秀场景创新实践、工作模式和成效给予表扬,对场景工作推进滞后、实践效果不好的予以通报。(省科技厅负责)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资金政策保障。
各市加强“三新”应用推广,推动纳入省“三新”“三首”目录和各地创新产品目录,鼓励在政府采购中优先采购,运用引导基金、融资担保、贷款贴息、奖励补助等政策支持场景应用开发,对“三张清单”项目以及其他场景创新项目配套予以支持,省级可统筹科技创新、产业政策等资金给予补助。(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负责)鼓励具有重大示范推广价值的新技术新产品通过捐赠等方式,加快首用试用。加强资本联动发掘应用场景价值,对实施重大场景项目的企业加大投资力度,完善场景创新多维度资金保障。(省科技厅负责)
(二)多渠道培养人才。
鼓励中国科大等高校院所在人工智能学科专业教学中设置场景创新类专业课程,提升学生场景创新素养与能力。支持中国科大科技商学院等高校院所设计跨界融合课程,培养一批懂场景的复合型科技产业组织人才。(省教育厅负责)鼓励行业龙头企业联合政府,开展场景创新人才培训,通过开设研修班、开展场景实践交流、组织场景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培养一批具有场景创新意识和能力的专业人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
(三)营造包容环境。
对新技术新产品实施“包容期”管理和柔性监管、负面清单等新型监管制度。支持相关部门积极在试验环境、首用首试、对接撮合等方面,探索场景创新和先行先试,允许相关负责人在“试错”中寻找“试对”,营造支持场景、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环境。(省科技厅、省审计厅负责)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