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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项涉诉专利被判无效 中创新航反击宁德时代“拒赔”5710万元
2023.08.04 15:22 财联社记者 刘阳

财联社8月4日讯(记者 刘阳)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的专利战持续升级。8月3日晚,中创新航公告称,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就宁德时代拥有的“锂离子电池”和“正极极片及电池”两项发明专利作出无效决定。

“专利侵权的被告方如果申请专利无效成功,原有的专利权诉讼就失去了基础,相当于变相打赢官司。”智慧芽专利咨询专家缪恩生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审查专利权是否应该被授权以及具体的授权范围,法院则根据专利权所明确的权利范围,界定产品是否侵犯了相关专利。

去年6月,中创新航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要求宣告上述两项专利无效。中创新航提出该项申请,源于与宁德时代的专利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20修正)》第二条规定:权利人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主张的权利要求被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无效的,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驳回权利人基于该无效权利要求的起诉。

对于上述“两项涉诉专利被判无效”,宁德时代方面尚未就最新进展作出回应。而截至目前,中创新航和宁德时代的五项专利侵权诉讼中,仍有两项尚未一审宣判。

2021年起,宁德时代共计向法院起诉中创新航侵犯其五项电池专利,二者的专利纠纷前后持续近两年,期间不断反复,索赔金额越来越高,最新的诉讼请求累计高达6.48亿元。其中,就包括“锂离子电池”和“正极极片及电池”专利,宁德时代就上述两项专利侵权的索赔金额为1.08亿元;今年2月,福州中级人民法院已就这两项专利侵权诉讼作出一审判决,中创新航被判侵权,需向宁德时代赔偿5710万元,且要求中创新航停止销售涉诉侵权产品。随即,中创新航表示,将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且无需向宁德时代支付赔款。中创新航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要求宣告涉诉的宁德时代两项专利无效。

除“锂离子电池”和“正极极片及电池”专利诉讼外,两家公司围绕“集流构件和电池”专利的诉讼也已宣判,中创新航被判向宁德时代赔偿总计296万元。不过,针对该判决结果,中创新航也表态称将上诉最高人民法院。

“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的快速崛起,与之相关的专利诉讼也成为厂商之间竞争的重要方式。”业内人士表示,由于动力电池领域存在的巨大市场利益,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的快速崛起,锂电池厂商之间的“专利战”也愈发胶着。

SNE research数据显示,2023年1—6月,全球动力电池装车量为304.3GWH,同比增长50.1%,相较于2022年全年71.8%的高增长率有所下降。其中,就中国电池企业的整体表现来看,除了宁德时代和比亚迪,入围前十的还有中创新航、亿纬锂能、国轩高科和欣旺达四家。六家中国企业的整体市占率达到了62.6%,相较于去年的56.7%大幅上升了5.9个百分点。

“目前动力电池的核心竞争集中在创新技术和控制成本方面。”在前述业内人士看来,目前动力电池的核心竞争集中在创新技术和控制成本方面。近年来,以中创新航为代表的二线动力电池厂商快速崛起,一方面得益于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不断攀升,动力电池产品供不应求;另一方面,整车厂为保障供应链安全稳定,除主供外,还引入二供、三供,以减少车企对龙头电池厂商的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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