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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到2026年全省商业航天及关联产业规模力争达到3000亿元
2024.10.14 10:32 财联社

财联社10月14日讯,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广东省推动商业航天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8年)》。

其中提到,到2026年,全省商业航天及关联产业规模力争达到3000亿元,产业发展能级显著提升。掌握大推力可重复回收火箭等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培育一批商业航天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引进和培育10家以上商业航天重点企业,建设5个以上商业航天特色产业集聚区,形成一批典型应用场景解决方案,商业航天新模式新业态加速生成。到2028年,基本形成星箭研制牵引、陆海发射带动、产业要素聚集、区域协同互补的发展格局,力争形成可重复使用火箭航班化发射能力,打造成为国内一流、区域特色鲜明的商业航天发展集聚区和创新高地。

其中提到,开展核心技术攻关。鼓励、引导相关企业和研发机构,在星箭制造、天地往返运输、星座组网与测运控、空天信息实时处理与在轨智能融合等环节开展技术攻关。围绕火箭低成本、快速响应、可重复使用,卫星模块化、柔性化、智能化脉动生产,空间信息服务精准时空、全维感知等领域,推动央地联合开展共性关键技术、关键零部件、系统集成等协同攻关,争取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在粤布局,提升核心零部件国产化能力。

广东省推动商业航天高质量发展

行动方案(2024—2028年)

商业航天是推动航天产业发展、建设航天强国的重要力量,是新质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抢抓商业航天发展战略机遇,加快推进广东商业航天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市场需求为牵引,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推动低轨星座和海上发射基地建设,加强星箭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做优商业航天头部企业,构建完善产业生态,推进商业航天突破发展,为科技强国、航天强国建设作出广东贡献。

到2026年,全省商业航天及关联产业规模力争达到3000亿元,产业发展能级显著提升。掌握大推力可重复回收火箭等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培育一批商业航天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引进和培育10家以上商业航天重点企业,建设5个以上商业航天特色产业集聚区,形成一批典型应用场景解决方案,商业航天新模式新业态加速生成。到2028年,基本形成星箭研制牵引、陆海发射带动、产业要素聚集、区域协同互补的发展格局,力争形成可重复使用火箭航班化发射能力,打造成为国内一流、区域特色鲜明的商业航天发展集聚区和创新高地。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核心技术攻关。鼓励、引导相关企业和研发机构,在星箭制造、天地往返运输、星座组网与测运控、空天信息实时处理与在轨智能融合等环节开展技术攻关。围绕火箭低成本、快速响应、可重复使用,卫星模块化、柔性化、智能化脉动生产,空间信息服务精准时空、全维感知等领域,推动央地联合开展共性关键技术、关键零部件、系统集成等协同攻关,争取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在粤布局,提升核心零部件国产化能力。

(二)建设协同创新平台。打造商业航天技术创新体系,支持企业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建研究院、实验室、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整合技术、人才、数据、资本、服务等要素,建设联合试验、协同加工、共享制造平台。鼓励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商业航天专利池,形成联合防御、风险分担、开放共享的知识产权协同运用机制。

(三)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聚焦前沿发展理念、科研生产模式、应用场景拓展等关键问题,加强商业航天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加快通信、导航、遥感与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融合创新。鼓励企业服务国家战略,承接载人空间站、探月探火等国家重大工程配套任务。运用“揭榜挂帅”“赛马”等机制,支持企业在新技术研发、新产品研制等方面形成一批原创性成果。

(四)推动成果转化应用。促进航天科技研发与产业应用紧密衔接,利用现有创新平台载体,围绕概念验证、小试、量产等关键环节和配套工艺,布局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打通商业航天“技术-样机-产品”转化通道,鼓励通过协议定价、挂牌交易、竞价拍卖等市场化方式落地转化。推进先进技术成果区域转化中心建设,开展航天科技成果征集筛选、展示交易、孵化育成等全流程服务,构建常态化推广机制和线上线下服务体系。

(五)优化布局推动产业集聚。按照“双核多点”架构,打造以广州、深圳为核心,珠海、阳江等地为支点,全省协同发展的商业航天产业空间布局。广州、深圳打造从火箭、卫星、地面站、终端设备到应用的全覆盖产业链,建设若干特色产业园区,支持广州打造北斗产业生态城。珠海等地重点推动终端设备制造、卫星运营、卫星应用等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支持阳江建设商业航天产业园区,重点推动星箭总装制造、卫星应用、航天科普、航天文旅等特色产业集群发展。

(六)锻长补短建强产业链。实施产业基础固链强链工程,发挥广东电子信息产业“火车头”、制造业“排头兵”、新材料“领头雁”优势,支持企业联合搭建供应链交易平台,打造商业航天供应链高地。实施星箭建链补链工程,支持商业卫星企业建设脉动式生产线,提高整星研产能力;支持商业火箭企业加快研发中心、总装测试基地建设,打造“粤星粤箭”品牌。实施卫星应用稳链延链工程,加快布局卫星互联网地面设备研产能力,巩固卫星应用终端制造优势。发挥北斗应用场景带动作用,发展壮大北斗全产业链。

(七)内培外引壮大经营主体。培育商业航天单项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扶优培强龙头企业。开展“链主”招商,引进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聚发展。统筹用好现有支持产业项目引进建设各项政策,支持航天“国家队”、民营头部企业、行业领军团队来粤布局发展。

(八)统筹谋划完善基础设施。服务国家卫星互联网建设大局,谋划大湾区通导遥一体化低轨星座建设和运营。整合“珠海”“大湾智通”“天琴”等星座资源,构建广东特色空间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卫星测运控平台,为多频段、多轨道天基系统提供发射段、运行段测运控管理服务。推进广东商业航天发射场规划论证,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在阳江建设集卫星火箭总装、发射指挥控制于一体的卫星发射母港和海上发射基地,加快形成陆海发射能力。

(九)扩大重点行业应用规模。对标国家明确规划的行业领域,推动空天信息融入重点行业。通信方面,依托商业化运营星座,为应急救援、智能网联、海空运输等领域提供宽带广域通信服务。导航方面,依托高精度位置服务体系,带动北斗终端在交通运输、公共安全、移动通信、气象探测等领域规模化应用。遥感方面,提升数据智能提取、分析挖掘能力,发布一批遥感应用模型,在国土规划、环境监测、水利水务、城市治理、农业农村、防灾减灾等领域拓展拓宽应用场景。

(十)推动大众消费创新应用。以消费需求为牵引,不断推出新型消费产品,提升用户体验和服务能力。组织卫星应用创意挑战赛,提供专业辅导和演示环境支持,对优秀项目给予奖励。加大卫星直连终端、可穿戴设备和即时遥感应用等软硬件产品及服务研发宣传力度,通过推广应用降低消费成本。鼓励开发航天文创与科普产品,推动商业航天IP内容孵化、品牌授权,打造影视媒体、游戏动漫、手办模型等衍生产品。依托广东侨乡丰富资源,拓展航天大众消费应用国际传播途径。

(十一)促进太空经济快速发展。拓宽太空经济广度,超前布局太空制造、太空旅游、太空安全、太空资源开发利用、太空生物医药等新兴领域。推动航天育种技术与中草药、水稻、花卉等作物种植相结合,支持优良品种选育推广,形成现代农业新业态。对接国家重大航天工程和重点项目,开展太空材料、太空能源等前沿探索。

(十二)推动设施设备开放共享。制定航天设施设备开放共享制度和优惠政策,发挥散裂中子源、未来网络试验设施等国家大科学装置作用,推动大型热真空试验系统、高精度激光干涉仪、大气中子辐照谱仪、分布式航天器姿态和轨道控制仿真试验系统、液体火箭发动机试车台等开放共享,为商业航天主体开展技术创新和应用验证提供服务。

(十三)促进卫星数据共享。依托我省依法成立的数据交易机构,探索建设集共享、交易、分析与应用于一体的卫星数据可信数据空间。建立共享与交易机制,推动卫星数据资产价值实现。发挥现有卫星数据平台功能,提升卫星数据存储、处理、分发及应用等公共服务能力。

(十四)完善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发信贷、融资租赁等针对性金融产品,引导融资担保公司提供信贷担保服务,拓宽商业航天融资渠道。用好用足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各级政府投资基金,推动国有企业、社会资本投资商业航天全产业链。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航天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发债融资。

(十五)深化央地战略合作。落实广东省与中国科学院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合作协议,推进星光导航、空天动力等项目落地实施。深化与航天领域央企合作,支持卫星超级工厂建设,推动高通量宽带卫星业务运营等项目实施。加强与中国卫星网络集团合作,支持企业参与星网二代卫星研制,积极开展区域性卫星互联网应用场景探索,助力智能网联汽车、低空经济等产业发展。支持在粤商业航天央企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优质社会资本,建立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提升生产运营质效。

(十六)增进区域互动协作。与北京、上海等地加强合作交流,研究建立多方合作工作机制,在加快推进国家商业航天协同发展中作出广东贡献。发挥横琴、前海、南沙、河套等粤港澳重大合作平台作用,依托中山大学、广东空天信息研究院、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粤港澳大湾区(珠海)数据与应用中心、香港理工大学、澳门科技大学等高校和科研院所,力争在遥感数据产业化应用、火箭发动机研发、巨行星系统研究等方向取得创新突破。

(十七)推动国际交流合作。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等海外市场,支持商业航天主体在空间科学研究、技术攻关、运营服务、应用示范、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国际合作。鼓励商业航天主体参与外空国际规则、国际标准制定。依托中国国际航空航天博览会,设立广东商业航天专题展区,集中展示广东优势企业良好形象。

(十八)健全行业管理政策体系。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等相关规定,完善民用卫星制造和民用遥感卫星地面站建设项目核准、卫星无线电频率和空间无线电台执照申请、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的管理流程,做好政策宣贯和服务,指导商业航天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科研生产活动。

(十九)强化行业全过程监管。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职责,督促指导商业航天主体加强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发射和回收许可、卫星无线电频率和空间无线电台执照使用、空间物体登记、商业保险赔偿等事项的经常性全过程管理,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促进商业航天形成规范、安全、有序、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

(二十)支持申请频轨资源和做好无线电保障。整合央企、地方国企、民企等多方力量,推动卫星(星座)频轨资源申请工作,统筹推动通信导航遥感融合型星座建设,提升卫星频轨资源综合使用效率,支持商业航天主体获取频轨资源。加强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积极开展无线电频率协调,重点加强火箭发射场和卫星地面站电磁环境保护,及时排查、消除无线电干扰隐患,确保火箭发射、卫星无线电业务使用安全。积极争取卫星通信电信业务经营许可适当向民营企业开放,力争在粤开展试点。

三、保障措施

(二十一)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建立省级商业航天发展工作推进机制,统筹协调全省商业航天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布局、产业创新发展和发射任务保障。相关省直部门、地市要摸清商业航天底数,坚持问题导向,超前谋划,加强协同,以破解难点和推动重点项目落地为突破,共同推进商业航天快速发展。

(二十二)完善配套支持政策。研究制定支持商业航天发展的一揽子配套政策措施,围绕星箭制造、火箭发射、卫星运营与应用等领域,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加大金融、科技、人才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相关地市结合区域优势出台配套政策。

(二十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商业航天领域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支持培养力度,落实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社会保险、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等高层次人才保障政策,吸引国内外优秀航天人才来粤落户发展。鼓励龙头企业与高校共建商业航天人才培养机制。推荐商业航天优秀团队及个人参加高等级奖项评选。

(二十四)建立统计评价体系。研究商业航天细分领域分类标准,制订统计目录,建立指标体系,加强对重点企业的运行监测,做好数据采集、分析研判和共享使用。建立和完善商业航天发展成效评价机制,对相关省直部门和地市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加强产业发展统计监测和评价结果综合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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