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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培育一批数据标注龙头企业 鼓励通过资源整合、并购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

财联社1月13日讯,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数据标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其中提出,培育一批数据标注龙头企业,鼓励通过资源整合、并购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推动数据标注企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支持和鼓励科技创新型数据标注企业承担基础研究、技术攻关、产业应用等重点任务,提高产业链协同创新水平。培育一批深耕行业的数据标注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推动数据标注中小企业与人力资源、金融服务、合规咨询等第三方机构精准对接,助力企业快速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数据标注

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数据管理部门、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数据标注产业是对数据进行筛选、清洗、分类、注释、标记和质量检验等加工处理的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数据标注产业对于提升数据供给质量,推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为促进数据标注产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以促进数据开发利用、赋能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着力培育数据标注新业态,布局数字科技新赛道,构建产业国际竞争新优势。发展数据标注产业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坚持系统谋划和重点突破相结合,坚持开放协作和安全发展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我国海量数据规模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强化需求牵引和创新驱动,加快生态培育。到2027年,数据标注产业专业化、智能化及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产业规模大幅跃升,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20%,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科技型数据标注企业,打造一批产学研用联动的创新载体,建设一批成效明显、特色鲜明的数据标注基地,形成相对完善的数据标注产业生态,构建创新要素聚集、产业链上下游联动、区域协同发展的新格局。

二、深化需求牵引

(一)释放公共数据标注需求

深化人工智能在政务服务、城市治理、乡村振兴等领域应用,编制公共数据标注目录,依法依规有序推动公共数据标注与开发利用。支持公共数据赋能实体经济发展,在现代农业、智能制造、信息服务等重点领域发掘公共数据标注需求。支持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公共数据融合应用,鼓励政府部门和企业协同开展政务大模型所需数据的标注和训练。推动数据标注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畴。

(二)挖掘企业数据标注需求

支持数据要素赋能产业转型升级,深挖企业生产管理全流程数据标注需求。实施“国有企业数据效能提升行动”,加大企业数据开发利用,释放企业数据标注需求。加强交通、医疗、金融、科学、制造、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数据标注,建设行业高质量数据集,支撑人工智能在行业领域的应用赋能。围绕医疗健康、人力资源、数字贸易、自动驾驶、低空经济等场景,以业务创新拉动数据标注需求。

三、增强创新驱动

(三)开展关键技术攻关

依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加强跨领域跨模态语义对齐、4D标注、大模型标注等数据标注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应用。支持多模态标注、标注审查、质量评估、基于思维链的专家标注等智能化工具研发。支持建设集数据、模型、工具、场景为一体的数据标注创新平台,推动数据标注技术融合创新。支持软硬一体、自主可控的数据标注领域关键设备研发。

(四)健全数据标注标准

围绕数据标注关键环节,结合文本、图像、视频、语音等多模态数据标注需求,建立数据标注标准体系框架,制定数据标注技术、质量、能力等国家标准。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加快制定相关行业数据标注标准,促进协同创新。

(五)打造高水平创新载体

培育建设数据标注领域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加强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探索。支持数据标注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科研机构等建立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协同创新基地等,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落地。鼓励数据标注相关企业和科研机构等参与开源社区建设,推动创新资源共建共享。

四、培育繁荣生态

(六)着力壮大经营主体

培育一批数据标注龙头企业,鼓励通过资源整合、并购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推动数据标注企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支持和鼓励科技创新型数据标注企业承担基础研究、技术攻关、产业应用等重点任务,提高产业链协同创新水平。培育一批深耕行业的数据标注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推动数据标注中小企业与人力资源、金融服务、合规咨询等第三方机构精准对接,助力企业快速发展。

(七)积极完善产业生态

畅通数据采集、标注、人工智能应用产业链,推动数据标注产业上下游协同发展。支持数据标注龙头企业和第三方机构等建设数据标注开源平台,助力中小企业发展。培育一批人力资源、供需对接、国际合作、法律审计等服务数据标注的第三方机构,完善数据标注产业生态。

(八)强化带动引领作用

鼓励和支持数据标注基地先行先试,打造一批科技水平高、资源集聚强、辐射带动广的典型样板。开展数据标注领域的创新论坛、场景案例征集、学术交流等活动,遴选数据标注优秀案例。鼓励举办数据标注创新大赛等赛事,强化数据标注创新成果推广与场景拓展。

(九)深化国际交流合作

开展数据标注科技人才国际交流。深化数据标注领域技术及产业国际合作。支持企事业单位牵头制定数据标注国际标准。依托我国数字基础设施优势,鼓励国内企业承接数据标注国际业务。

五、优化支撑体系

(十)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

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大数据标注产业的支持力度。各地区各部门可结合实际,统筹安排数据产品和标注服务采购费用。充分利用各地发放的数据券、算法券和算力券等,降低数据标注企业成本。鼓励各类产业基金、专业投资机构加大数据标注产业投资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有序参与。

(十一)提升标注公共服务能力

建设数据标注公共服务平台,加强标注产业动态监测,提升产业资源汇聚、供需对接和风险管理等能力。按照规范化接入和互联互通要求,打造全国数据标注公共服务“一张网”。

(十二)加强标注人才队伍建设

以人才项目计划和科技项目等为抓手,培育和引进高端专业人才。制(修)定人工智能训练、数据标注相关职业国家职业标准。深化产学研融合,鼓励行业联盟、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加大数据标注实践项目、继续教育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合作力度。依托行业组织、院校、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等开展数据标注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支持数据标注领域职业资格与职业技能等级衔接互认,畅通人才发展通道。支持分层次建设数据标注人才库,强化产业人才支撑。

(十三)促进标注产业安全发展

建立健全数据标注安全性风险识别、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等相关规范,落实数据标注全过程相关主体的安全责任。合理保护数据标注企业在数据流通过程中形成的相关权益。加强数据标注隐私保护、人工智能对齐、安全评估能力建设。

六、加强保障措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筹推进数据标注产业发展工作,动态掌握产业发展情况,做好数据标注产业谋划和重大问题研究,指导地方出台配套政策。各地方、各部门要加强数据标注产业支持力度,统筹资金、数据、人才等各类要素资源,支持好配套建设及设施运行保障。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加大典型案例推介,凝聚行业共识,营造数据标注产业发展良好氛围。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数 据 局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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